为树立先进典型,凝聚行业榜样力量,弘扬行业发展中正能量和新风尚,展示物业服务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经研究,决定在全区物业服务行业开展分类分级培育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党的二十大系列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根据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不同的基础条件、服务标准等差异化情况,分类分级在全区培育一批党组织引领力强、行业带动力强、社会影响力好的物业企业和项目,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带动全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
二、培育类别
按照企业、项目、人员三个类别分级进行培育。其中企业设“红色物业”星级服务企业;项目设党建引领“幸福家园”示范点,包含老旧小区、三级物业服务项目、四级物业服务项目、五级物业服务项目四个类别;人员设党建引领“物管先锋”岗,包含物业服务企业项目经理(金牌项目经理)、安全管理指导员和物业企业先进工作者。
三、培育对象及标准
(一) 物业服务企业
培育对象:培育“红色物业”星级服务企业10家。在我区行政区域内开展物业服务活动,按规定成立党组织,符合认定标准,在“红色物业”建设工作中成绩突出、成效明显、且2022-2023年度未获得市级“红色物业”星级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企业,均可申请认定。
培育标准:须达到“组织建设好、党员队伍好、服务质量好、运营管理好、社会形象好”的总体要求。具体标准参见《青岛市“红色物业”星级服务企业认定评分标准》(附件1)。
(二)物业服务项目
培育对象:培育党建引领“幸福家园”示范点40个。在我区行政区域内开展物业服务活动,按规定成立党组织或纳入网格党支部(功能性党支部)管理的物业服务项目,在“红色物业”建设工作中成绩突出、成效明显、且2022-2023年度未获得市级“红色物业”星级服务项目及区级物业管理精品“红色物业”示范项目的物业项目,均可申请认定。同时须达到“组织建设好、党员队伍好、服务质量好、运营管理好、社会形象好”的总体要求。
培育范围及标准:
1、老旧小区10个,要求2005年以前建成,且已实施专业化物业服务的项目。
培育标准:①2年内无因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引发的各类重大事故及纠纷,无重大安全隐患及媒体曝光事件;②2年内无因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引发的各类重大事故及纠纷,无重大安全隐患及媒体曝光事件;③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积极推进红色物业、智慧物业建设;④各项规章制度健全,“三公开”、健康教育、消防等宣传栏健全、整洁、内容完善,定期更换;⑤日常管理规范有序,环境面貌干净整洁,无“十乱”现象;⑥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消防设施、电梯等特种设备运行正常;⑦按要求在山东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青岛西海岸新区物业管理系统、青岛市智慧物业管理系统中填报和完善相关信息。具体标准参见《老旧小区培育复核评分表》(附件1)。
2、三级物业服务项目10个,要求项目交付2年以上,且已实施专业化物业服务的项目。
培育标准:①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制度、重大公共事件应急机制健全,各专业岗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严格履职;②各项检查、巡查留存记录是否保存③环境整洁,共有设施设备维护到位无安全隐患,无违章搭建、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现象,实现垃圾分类投放和收集;④每年的沟通面不低于小区住户的70%,每年至少2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达90%以上。对不满意事项进行分析、整改、回访,不满意事项回访率达80%,处理率达90%以上。⑤每年开展1次以上一定规模的社区文化活动等。具体标准参见《三级物业服务项目培育复核评分表》(附件1)。
3、四级物业服务项目10个,要求项目交付2年以上,且已实施专业化物业服务的项目。
培育标准:①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制度、重大公共事件应急机制健全,各专业岗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严格履职;②各项检查、巡查、保养留存记录是否完整;③环境整洁,共有设施设备维护到位无安全隐患,无违章搭建、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现象,实现垃圾分类投放和收集;④每年的沟通面不低于小区住户的80%,每季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达90%以上。对不满意事项进行分析、整改、回访,不满意事项回访率达90%,处理率达90%以上⑤每年开展3次以上一定规模的社区文化活动,节假日有专题环境布置等。具体标准参见《四级物业服务项目培育复核评分表》(附件1)。
4、五级物业服务项目10个,要求项目交付2年以上,且已实施专业化物业服务的项目。
培育标准:①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制度、重大公共事件应急机制健全,各专业岗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严格履职;②各项检查、巡查、保养留存记录是否完整;③环境整洁,共有设施设备维护到位无安全隐患,无违章搭建、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现象,实现垃圾分类投放和收集;④每年的沟通面达到小区住户的100%,每季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并定期向业主发放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征求意见单,满意率达95%以上。对不满意事项进行分析、整改、回访,不满意事项回访率达100%,处理率达95%以上。⑤每年开展4次以上一定规模的社区文化活动,节假日有专题环境布置等。具体标准参见《五级物业服务项目培育复核评分表》(附件1)。
(三)物业服务人员
培育对象:培育党建引领“物管先锋”岗110+N个(N指项目经理)
培育范围及标准:
1、物业服务企业项目经理,要求在“西海岸物业信息平台”中注册的项目经理。
培育标准:①在本物业服务项目任职时间不低于1年;②积极参加西海岸新区物业服务行业党委组织的项目经理线上平台继续教育;③无违法违规记录,所管理服务的项目未受到通报批评、不良行为记录;④截至9月30日,按照项目经理评分系统,实时评分100分及以上。
2、安全管理指导员10名,要求在区级安全管理指导员智库的安全管理指导员。
培育标准:①任职满一年,能熟练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熟悉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制度等;②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积极主动和有效解决各类安全生产问题;③熟悉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能够及时应对处置生产安全事故;④积极完成上级领导工作部署,按要求对包片区内物业项目进行督导检查。
3、物业企业先进工作者100名,要求在区内从事物业管理管理活动的项目管家、保洁、秩序维护等一线人员。
培育标准:①拥护党的领导,认真遵守各项政策法规。②自觉维护广大业主利益,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负责,有“四心”精神:爱心对待业主、耐心解答问题、专心学习业务、恒心对待事业;③政策法规掌握较全面,在本职工作中,业务精湛,技术娴熟,能处理日常服务中较为复杂的矛盾纠纷和问题;有突出的业绩和独到的工作方法;④着装整洁,待人热情礼貌,有较强的融和力,并主动帮助业主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⑤定期组织查找本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加以解决;⑥团结同志,善于化解同事间的工作矛盾,工作氛围和谐有序;工作中相互协调,发现涉及其它工种存在问题及时反馈;⑦工作中无有效投诉和违纪现象;⑧主动配合行业主管部门、辖区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开展相关工作;⑨有扶危助困、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事迹的优先考虑。
以上不可重复申报。
四、培育方式
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人员对照培育标准进行自查自纠、整改提升,过程中积极寻求属地镇街物业管理部门的指导。达到申报条件的,向注册地(所在地)镇街物业管理部门提报申报表,注册地(所在地)镇街物业管理部门梳理汇总申报材料,对是否符合认定标准、相关内容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初审把关后,向区住建局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报送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区住建局物业管理服务中心采用审核申报材料及实地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照培育标准对申报的企业、项目、人员进行评分。
五、培育时间
1、企业自荐:2024年6月14日-6月30日,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自荐,有意向参与的将培育申报表(见附件)首次报属地镇街物业管理部门,接受工作监督和指导。
2、整改提升:2024年7月1日—9月30日,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项目、物业服务人员对照培育标准进行自查自纠、整改提升。对于自评合格的,9月30日前将培育申报表(见附件)二次报属地镇街物业管理部门,接受后续评价。
3、镇街择优推荐:2024年10月20日前,镇街物业管理部门组织对辖区申报名单进行筛选,择优报区住建局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4、区级综合评定:2024年11月30日前,区住建局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开展综合考评,确定名单并予以公布。
六、培育结果应用
此次培育成果将予以公布公示,并在“山东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给予相应加分;项目经理同步在“西海岸物业信息平台中”给予加分。同时,后续将组织开展观摩学习活动,集中展示培育成果先进工作经验。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此次培育工作是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物业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工作质量水平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积极做好培育示范典型的各项工作,切实达到以评比促提升的目的。
(二)严肃纪律,确保公正。此次培育工作将深入贯彻上级有关作风纪律建设的一系列指示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严肃纪律,对培育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下一年度不得参加培育,确保培育工作客观公正。
请各镇街物业管理部门于7月5日前将参与培育活动汇总名单、10月20日前将审核通过的培育成果申报表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申报明细汇总表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报区住建局物业管理服务中心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2、“红色物业”星级服务企业培育申报表
3、“幸福家园”示范点培育申报表
4、“物管先锋”岗培育申报表
5、XXX镇街申报明细汇总表
中共青岛西海岸新区物业服务行业委员会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