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综合整治项目综合检查的通知
各镇街(灵山岛保护区)物业管理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进一步巩固第二批综合整治项目工作成果,根据《西海岸新区物业管理项目集中治理工作方案 》要求,定于11月25日-12月3日开展第二批综合整治项目综合检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1月25日-12月3日
二、检查内容及方式
(一)企业自查:各综合整治项目企业按照整治方案对外业工作及内业档案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查漏补缺;
(二)镇街检查:各镇街(灵山岛保护区)物业管理部门按照整治方案对所属项目进行综合检查;
(三)区街交叉检查:区物业管理中心组织各镇街(灵山岛保护区)物业管理部门对全区20个综合整治项目进行交叉检查,由被检查项目所属镇街物业管理部门进行介绍,整改不良处,每发现一处扣一分;前期检查仍未整改的双倍扣分;未按方案整改的不得分。
(四)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整治方案所列整改项、内业档案、环境卫生、绿化养护、安全工作等。
三、检查结果运用
(一)镇街:本次检查结果将计入区对镇街考核全年成绩,作为年底评先创优依据。对整治工作效果明显、成效显著,或被上级部门选为活动观摩、先进经验交流(召开现场会)的将予以加分。
(二)企业:对工作表现突出、整治效果较好、示范作用强、群众满意度高的企业将计入优良信用档案;对多次整改不力,被媒体曝光、上级部门通报的将计入不良信用档案。
四、参加人员
区物业管理中心、各镇街(灵山岛保护区)物业管理部门责任人、新闻媒体、各综合整治项目企业负责人及项目经理(由项目所属镇街负责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各企业领导思想要高度重视,内业档案按照“一项目一档案”要求认真整理归档,装订成册;外业严格对照整治方案及日常管理要求开展治理工作;
(二)被抽调的考核专家要提前调配好时间,按照公平公平公众的原则进行评分;
(三)各项目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住宅小区居住环境,提高居民满意度。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17日
关于开展第二批综合整治项目综合检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