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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物业服务公共区域安全工作的通知
共阅[595] 出处: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7-02
关于做好物业服务公共区域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灵山岛保护区)物业管理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小区内物业服务公共区域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广大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小区的整体居住环境,现就做好物业服务公共区域安全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张贴安全标示标志。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公共区域内设置明显的安全标示和警示标志,在水电设施设备周围、高层连廊、水池、泳池、古力盖、台阶步梯等地方张贴如“高压危险”、“小心触电”、“小心溺水”、“注意安全”、“注意台阶”等标识标志,并确保标示标志清晰、醒目、不易脱落和损坏,能够有效地提醒居民和访客注意公共区域安全。
二、做好公共区域巡查检查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一是要定期对公共区域的水电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包括配水池、水龙头、电线、电缆、插座等,及时发现并处理设施设备的老化、损坏、漏电、漏水等问题,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对于违规用电行为要及时劝阻和制止,并上报有关部门。二是确保监控设备覆盖到位,严禁出现监控损坏,无法直观、全面的查看情况,监控摄像头像素低,画质模糊等问题,确保可以清晰完整查看回放。
三、做好应急演练和应急处置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制定完善水电安全等应急处理预案,明确在发生水电事故时的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定期组织物业工作人员进行水电安全类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水电事故的处置能力。
四、做好宣传与教育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通过小区公告栏、微信群、社区活动等多种方式,向居民宣传公共区域安全的重要性和注意事项,进一步增强居民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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