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青岛怡海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不到位的通报
共阅[319] 出处: 作者: 发布日期:2024-10-12
关于对青岛怡海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不到位的通报
各物业服务企业:
2024年10月9日,隐珠街道联合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对阳光四季高层住宅小区前期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发现仍有灭火器缺失、危险标识设置不全、管理制度未上墙、重点要害部位无人值守、消防水箱未巡检、消防电话故障、楼道堆放杂物、环境卫生清扫不及时等诸多问题未整改。青岛怡海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对前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敷衍了事,工作落实不到位。
为切实打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性行业发展环境,经研究,决定对青岛怡海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通报一次,望各物业服务企业引以为戒,履职尽责做好物业服务工作,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隐珠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