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优申报条件:
一、申报“国优”项目的要求
1)住宅小区、工业园区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别墅2万平方米以上,大厦3万平方米以上。
2)取得“省级物业管理优秀项目”称号一年以上。
3)三年内物业服务企业无重大责任事故。
4)未发生经主管部门确认的有关收费、服务质量等方面的重大投诉。
5)认真填写申报表的各项内容,不得有缺项,不得更改表格,表述言简意赅。
6)申报表一式三份,一律打印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二、申报“省优”项目的要求
取得“市优”称号一年以上。其它条件同“国优”项目要求。
三、申报“市优”项目的要求
1)住宅项目3万平方米以上、大厦1万平方米以上、工业园区3万平方米以上。
2)实施前期物业服务一年以上。
3)其它条件同上。
4)申报表一式一份,一律打印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